首页 | 学院概况 | 党建工作 | 本科生教育 | 研究生培养 | 科学研究 | 教师信息 | 学生工作 | 信息资源 

 
 
热门文章
·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王...
· 关于印发《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 关于公布2018届普通本科生毕(结)...
· 关于公布2018届普通本科生毕(结)...
· 关于公布2018届普通本科生毕(结)...
 
友情链接
新疆大学主页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新疆国土资源厅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工作>>正文

关于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05-04 09:42   审核人:

新疆大学教务处文件

新大教字〔2018〕35号

关于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暨2017-2018学年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检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检查工作时间为第10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第10周至第12周期间进行,第13周进行工作总结。

二、检查内容

1.各学院检查本单位自评报告、迎评接待方案、院部PPT汇报、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等准备情况;检查本单位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展完善情况。

2.学院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新疆大学评建基本知识手册》等相关材料,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知会。

3.教师教学水平及遵守教学纪律和教学制度情况

(1)要求任课教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日常工作,严格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为了保证教学效果,教师应提前到达教室,着正装,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

(2)要求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新疆大学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未经批准不得停课、调课或找人代课。除个别网络试点课程确有教学需要外,其余课程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关闭通信工具。

(3)要求任课教师讲课必须携带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教学用具、教材,严格依据课程大纲、教学日历开展教学,授课进度符合教学日历的要求。实验课任课教师需提前做好实验前期准备工作,完整填写实验室日志、大型仪器使用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实验记录,批改实验报告,确保本学期学生实验报告中已完成的实验内容记录完整,实验日期准确,实验内容有批改,给分有依据。对于实验课程大纲里计划开出实验项目但实际教学中未开出的实验项目要做合理说明,附在教学日历上。

4.学生学风情况

(1)要求学生上课应携带教材、学习笔记、学习用具,提前到达教室;杜绝学生迟到、早退、旷到等现象。

(2)学生应尊重老师,自觉服从任课教师的管理和接受指导,认真听课、做好笔记,维护好课堂纪律。

(3)自觉维护和保持教室、宿舍及校园环境的整洁卫生。

5.学校教学督导工作

(1)配合学院重点检查教师上课是否带齐教学相关材料。

(2)检查任课教师是否做到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效果良好。

(3)任课教师是否能严格管理课堂纪律,要求学生上课记笔记,认真打考勤,不允许玩手机等。

6.做好教学服务保障

(1)确保教学场地整洁有序。按时开关门,准时打铃。多媒体授课教师提前携带一卡通领钥匙,授课完毕及时归还。

(2)做好教学场地各类信息化设备的维护,保障授课正常进行。严禁任何无关教学的活动影响正常教学的进行(包括业余时间授课的课程)。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教学审核评估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质量,以检查促教风学风。

2.各单位要以积极的心态、饱满的热情迎接审核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主动作为,全身心投入到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工作中来,确保圆满完成本次教学评估。

3.请各单位于5月7日前将期中检查安排附件3(电子版)、5月30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质量评估中心;并于6月11日前上报《审核评估工作总结》、《整改方案》及附件4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教务处质量评估中心。

联系电话:8585771、8585116(质量评估中心)

附件1:新疆大学作息时间表

附件2:新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附件3:期中检查安排表

附件4:院(部)领导、教研室负责人、督导听课情况统计表

附件5:院(部)同行评教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Attachment【附件1-2.zip已下载
Close Window

 

新疆大学mobile.38365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