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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即将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建设对标工作
2018-05-01 11:08   审核人:

103期

新疆大学教务处编                       2018年4月28日

新疆大学即将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建设对标工作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教育标准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工程。2018年1月30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有关情况,《国标》以专业类为单位研制,明确了适用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各方面要求,是各专业类所有专业应该达到的质量标准,是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

《国标》的研制,紧紧把握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最先进理念,即把握三大基本原则:一是突出学生中心。《国标》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创新形式、改革教法、强化实践,推动本科教学从“教得好”向“学得好”转变;二是突出产出导向。要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程度、社会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质保有效度和结果满意度;三是突出持续改进。强调教学工作要建立学校质量保障体系,要把常态监测和定期评估有机结合起来,及时评估、及时反馈、持续改进,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国标》涵盖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包括全部587个本科专业、涉及全国高校56000多个专业布点。尽管专业类之间各不相同,但《国标》内容形式基本一致,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一是概述。明确该专业类内涵、学科基础、人才培养方向等;二是适用专业范围。明确该标准适用的专业;三是培养目标。明确该专业类的培养目标,对各高校制定相应专业培养目标提出原则要求;四是培养规格。明确该专业类专业的学制、授予学位、参考总学时或学分,提出政治思想道德、业务知识能力等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五是师资队伍。对该专业类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教师学科专业背景和水平、教师教学发展条件等提出要求;六是教学条件。明确该专业类基本办学条件、基本信息资源、教学经费投入,包括实验室、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实践基地、图书信息资源、教材及参考书、教学经费等量化要求;七是质量保障体系。明确该专业类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专业的持续改进机制等各方面要求;八是附录。列出该专业类知识体系和核心课程体系建议,并对有关量化标准进行定义。

近日,新疆大学已向各学院发放了新出版的《国标》,接下来,各学院将对照《国标》开展学院内的自查、对标工作,依据《国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进一步修订培养方案,促进人才培养高质量多样化。

新疆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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